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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眼查App显示,近日,三体宇宙(上海)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与深圳市腾讯动漫有限公司、北京剧幕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著作权权属、侵权纠纷一审、二审裁定书公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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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书显示,原告三体宇宙公司诉称,腾讯动漫公司、剧幕公司未经许可,擅自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《三体》系列小说改编“剧本杀”作品《三体·最终决议》。三体宇宙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立即停止宣传、制作、发售该剧本杀的行为,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00万元,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。目前本案移送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