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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外出就餐时,商场一多半餐厅都会告知没有纸质菜单,只能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点餐。
网上点餐通常不仅要关注餐厅的公众号,还要允许其获取自己的微信昵称、头像、地理位置等信息。
5月9日,北京市消协发文指出,经营者应通过提供多种服务方式以保障消费者选择权等合法权益,不得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、小程序进行自助点餐或购物、缴费。经营者不得利用公众号或手机APP、小程序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。
市消协公开劝喻相关经营者,通过提供多种服务方式以保障消费者选择权等合法权益,不得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、小程序进行自助点餐或购物、缴费。经营者不得利用公众号或手机APP、小程序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。经营者收集、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,应当遵循合法、正当、必要、诚信的原则,明示收集、使用信息的目的、方式和范围,并经消费者同意。
律师指出,扫码点餐的方式既可让消费者实现自主、便捷点餐,也能让商家在减轻服务人员的用工压力的同时,引导消费者关注自己的公众号等平台,以期更好留住客户、提高利润。但是,点餐的方式应由消费者自己来选择。
商家要求消费者必须扫码点餐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,而且扫码点餐也不应该授权才能使用。强迫人家必须提供个人信息才能点菜、获得信息,这是强人所难了,侵害消费者的隐私权是不应当的,剥夺消费者的选择权也不应当。商家应该给消费者提供多个备选方案,才能赢得消费者的尊重和信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