店主卖自制香肠遭男子10倍索赔 法院驳回 网友大赞-天天资讯

大快人心!职业“打假人”这回失利了!

据报道,今年43岁的胡志红8岁便跟着父亲从江西老家来到武汉,一家人一直在从事灌香肠的生意。


【资料图】

2021年12月11日,赵鹏(化名)来到胡志红的门店,花240元买了一份6斤礼盒装的灌香肠,专门叮嘱要真空包装。

第二天,赵鹏又来到店里,一口气买了30盒灌香肠,共180斤,总价7100元, 包装袋和礼盒上标明产品名为“胡志红手工香肠”,还标明了储藏方式、保质期、制作公司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等。

又过了两天,赵鹏来到店里找到胡志红,称真空包装的香肠没有贴生产许可证号,属于‘三无’产品,要求赔偿。

2021年12月15日,赵鹏向工商部门投诉,次年6月赵鹏到武汉市硚口区法院起诉胡志红,以消费者权益受损为由,要求退还货款7340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73400元。

经过激烈的法庭辩论,法院认为,香肠属于武汉市冬季节令性食品,原告所购手工香肠为现制现售食品,不属于预制包装食品,不适用预包装食品的标签规定。

法院遂驳回赵鹏的诉讼请求,随后,赵鹏上诉。

2022年11月,经过两审终审,武汉市中院判决维持原判,驳回了赵鹏的诉讼请求。

梳理整个事发过程,可以基本看出,赵鹏的起诉索赔,并非是一般消费者发现自己权益之后的维权之举,而是看准了家庭作坊经营食品的法律漏洞,有意为之的“职业打假”。主动要求用真空包装,就是为了让胡志红自己做的灌装香肠,被认定为预先包装称量销售的“预制食品”;而先买少量看看样子,确定了可以索赔之后再大量购买,也是很多“职业打假人”使用的套路。

对于这个判决,网友们的评论也都是一边倒的支持,有人表示:“最讨厌这些恶意打假的家伙,赚这种昧良心的钱,简直就是故意敲诈勒索。”

还有网友直言:“ 这种人要给他曝光,任何一家买卖的店或是摊位,只要看到此人,就不要卖给他!”

“职业打假人”究竟是善于运用法律,勇于维护消费者权益,还是以打假之名行敲诈之实,扰乱市场秩序,多年来一直有争议。很多时候,不能一概而论,需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。而在这一类的诉讼中,原告虽然看上去在法律上占理,但往往得不到舆论支持,就是因为背离了常识常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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